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单位: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航海东路以南,经开区第十四大街以西;用地面积约28105.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人防工程)招标;含施工现场服务(包括配合项目管理、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从事设计相关工作不少于15年;
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各1份业绩合同(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室(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就职期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注:报名时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廉洁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须尽早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报名期间)。
5.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须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503房间(郑州市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并须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投标人廉洁资格审查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5.3廉洁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向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371-86027591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
联 系 人:蔡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65928010
电子邮件:hnjdzb@163.com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