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采购大学生科技创新促进实验技能提升工程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广东医学院采购大学生科技创新促进实验技能提升工程设备 |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4〕917号 | ||||||||||||||
评审日期: | 2014年12月11日 | ||||||||||||||
公示日期: | 2014年12月22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1.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倒置相差显微镜、梯度PCR仪、超低温冰箱、生物安全柜、冰冻切片机)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现场检查、登记完后立刻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注册。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3.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3.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采购人名称: | 广东医学院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松山湖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 ||||||||||||||
经办人名称: | 谭玲 | ||||||||||||||
联系电话: | 2319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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